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:
为改进工作作风、严肃工作纪律、提高工作效率,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,保障员工工作时的人身安全,树立攀升良好的企业形象,现向公司各级部门和全体员工发布如下“限酒令”(喝酒四不准):
1、不准工作期间喝酒:严禁在上班、值班日午间和其他工作(加班)时间饮酒;工作宴请原则上应在下午下班后安排,如确需午间安排的,公司陪同饮酒人员不得超过1人。
2、不准超量喝酒:公司工作接待及年会、团建等场合提倡饮酒适度、量力而行,严禁强行劝酒、拼酒、灌酒等不文明饮酒行为。
3、不准喝酒误事:严禁因饮酒影响正常工作、泄露商业秘密、损害公司形象,严禁违规接受供应商、合作商安排的宴请和饮酒,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平交易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宴请和饮酒。
4、不准酗酒滋事:严禁在任何时间、任何场合酗酒,严禁酒后驾车、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。
凡违反上述规定,情节与后果较轻的,第一次罚款300-5000元,第二次扣发当月薪酬并在全公司通报批评,第三次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解除劳动合同。因饮酒迟到早退或不能正常上班者一律以旷工论处;因饮酒造成的所有事故一律由饮酒者本人承担责任,公司概不负责,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者,一律解除劳动合同;因饮酒造成失密泄密、损害公私财物的,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处理;因饮酒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各部门要大力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教育宣导,确保公司“限酒令”令行禁止。各级管理干部要模范遵守、带头执行公司“限酒令”,并自觉接受监督。公司阳光行动委员会、人事部将加强检查和处罚,对违反公司“限酒令”的,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绝不姑息。欢迎广大员工向公司阳光行动委员会、人事部及董事长专属邮箱(123@ipason.com)举报违规饮酒行为,对举报属实者将给予每次200元奖励。
武汉攀升鼎承科技有限公司
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